各有关单位:
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4号《经纪人管理办法》、国务院国资委、财政部令第3号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为确保产权经纪人“持证上岗”制度的有效实施,尽快适应我市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需要,全面提高产权经纪人的理论水平和执业能力,经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,于六月中旬在我市举办第一期产权经纪人资格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具有经济、金融、保险、证券、统计、财务、建筑等相关工作经验,并有意从事产权经纪业务的人士,未取得经纪人资格证的产权经纪人,各大专院校毕业生。
二、培训内容
经纪人概论及法规制度,资产评估学、产权交易政策法规、产权交易经纪实务、产权市场概论等。特聘请省有关专家、教授来我市讲课。
三、考试发证
在培训结束时,经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,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全国通用的《经纪资格证书》(产权经纪)。持证者方能获得在产权交易机构的从业资格,从事企业国有、集体产权的交易经纪及鉴证业务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:即日起至5月25日止,报名地点:市政府产权办(1201)室,联系人:陈主任,联系电话:8880364 13907300357。
五、培训地点、时间:市产权交易厅(市总工会五栋)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六、收费标准:
按全省统一标准收取,每人750元(包括培训、考试及证书工本费)。
七、报名需提供的资料
①1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、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二份。
②所在单位证明:连续三年来无违法犯罪行为。
市政府产权办、市工商局
2007年5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