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市国土资告〔
2007
〕第
16
号
经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,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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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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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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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面积
(
m2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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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
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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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
年限
(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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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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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金
(
RMB
万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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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TP2007-6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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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茅岭路以北(金百汇茶楼),原岳阳市环宇伞厂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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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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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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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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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上建筑物连同土地整体拍卖。地上建筑物主体
6
层,其中商业门面
700 m2
;住宅
1003m2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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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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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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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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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地上的建筑物已出租,租期未满,出租人的权利义务移交给竞得人。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
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。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,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文件。申请人可于
2007
年
10
月
31
日上午
12
时前,到岳阳市国土资源局(办公楼一楼
“
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报名处
”
)或岳阳市产权交易中心(市政府办公楼
1201
室)获取拍卖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
2007
年
10
月
31
日上午
12
时。
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将在
2007
年
11
月
1
日上午
8
时
30
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五、拍卖时间及地点:
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拍卖会定于
2007
年
11
月
1
日上午
9
时
30
分在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七楼交易大厅举办。
六、至报名截止日如本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不足三人,则本标的将于
2007
年
11
月
2
日开始转为挂牌交易,挂牌交易时间为:
2007
年
11
月
2
日上午
9
时至
2007
年
11
月
12
日下午
4
时
30
分止。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,详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拍卖须知》。
七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
(一)联系地址:湖南省岳阳市南湖大道